(经法律程序)宣告…有罪
已定罪者;囚犯
源自拉丁语 convictus(过去分词形式),由 con-(彻底)和 vincere(战胜)构成,字面意为“彻底击败”。中古英语时期通过法语传入,最初指“证明有罪”,后演变为法律术语,强调通过证据“完全征服”对方的清白主张,最终固化为“定罪”及“囚犯”之义。
convict = con<完全> + vict<征服>
词源溯源:
源自拉丁语 convictus(过去分词形式),由 con-(彻底)和 vincere(战胜)构成,字面意为“彻底击败”。中古英语时期通过法语传入,最初指“证明有罪”,后演变为法律术语,强调通过证据“完全征服”对方的清白主张,最终固化为“定罪”及“囚犯”之义。
“The jury convicted him of fraud based on the evidence.”
陪审团根据证据判定他犯有欺诈罪。
“After serving ten years, the convict was released on parole.”
这名囚犯服刑十年后获假释。
“It's hard to convict without concrete proof.”
没有确凿证据难以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