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traterritoriality
释义
治外法权(指一国国民在外国境内不受所在国法律管辖的特权)
词根拆解
词源
概述
该词是法律和政治学领域的专业术语,其构成清晰地反映了其含义。词根 “extra-” 意为“超出…范围”,直接点明了其核心概念——超越领土界限的管辖权。中间的 “territorial” 源自拉丁语 “territorium”(领土),锁定了适用范围的客体。最后的抽象名词后缀 “-ity” 将整个概念转化为一种法律状态或原则。这个词诞生于19世纪国际法发展的背景下,其词源故事就是一部微缩的国际关系史:它逻辑严谨地描述了主权国家在其地理领土之外行使法律权力的特殊状态。
详细分析
extraterritoriality = extra<在…之外> + territorial<领土的> + ity<名词后缀>
该词是法律和政治学领域的专业术语,其构成清晰地反映了其含义。词根 “extra-” 意为“超出…范围”,直接点明了其核心概念——超越领土界限的管辖权。中间的 “territorial” 源自拉丁语 “territorium”(领土),锁定了适用范围的客体。最后的抽象名词后缀 “-ity” 将整个概念转化为一种法律状态或原则。这个词诞生于19世纪国际法发展的背景下,其词源故事就是一部微缩的国际关系史:它逻辑严谨地描述了主权国家在其地理领土之外行使法律权力的特殊状态。
例句
“The concept of extraterritoriality was a key feature of treaties between Western powers and East Asian countries in the 19th century.”
治外法权是19世纪西方列强与东亚国家签订条约的一个关键特征。
“The embassy enjoys the right of extraterritoriality, meaning it is treated as part of the sending state's territory.”
大使馆享有治外法权,这意味着它被视为派遣国领土的一部分。
“The abolition of extraterritoriality was seen as a major step towards China's full sovereignty.”
废除治外法权被视为中国走向完全主权的重要一步。